珠江啤酒文学社章程

作者:Admin 2011年03月14日 16:33:11

   第一章  总  则
   第一条 珠江啤酒文学社是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以文学创作、文学研究和文学评论为主要目的的群众性文学团体。

   第二条 珠江啤酒文学社的宗旨: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推动珠啤集团企业文化建设,讴歌企业发展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,树立珠啤集团良好的企业形象,激发职工的文学创作热情,为企业中的文学爱好者提供一个实现自我的平台,通过全体文学爱好者的共同努力,共同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的进程,提高文学创作水平,提升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。

  第二章  会 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
  第三条 本社会员的条件
  1、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(包括下属)的员工(含劳务工、民工);
  2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珠江啤酒事业;
  3、爱好文学创作并具备一定写作基础;
  4、承认本社章程,按时参加本社活动;
  5、经组织推荐或自愿申请加入本社。

  第四条 本社会员的权利
  1、享有参加本社的选举、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;
  2、享有向本社提出工作建议、监督本社工作的权利;
  3、享有参加本社组织或派出参加培训、学习及其他活动的权利;
  4、享有向《珠江啤酒》投稿优先发表的权利。

  第五条 本社会员的义务
  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守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各项规章制度,维护本社名誉;
  2、遵守本社章程, 按时参加本社活动,严格执行本社决议,积极完成本社交予或委托的任务;
  3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认真听取本社内部的建议,搞好社团内部建设。
第六条 凡违反国家法律,违反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和本社章程、严重影响本社声誉的会员,本社对其有作除名处理的权利。 

  第三章 组  织
  第七条  全体会员大会( 或代表大会 )是本社的最高权利机构,全体会员大会( 或代表大会 )实行协商办事的原则。全体会员大会 ( 或代表大会 ) 每年召开一次会议。全体会员大会 ( 或代表大会 )的职责是:
  1、对文学社内重大事项进行表决。
  2、审议社长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。
  3、选举社长、副社长和其他干部。
  4、监督文学社各项日常工作。

  第八条  除了第一届社长由珠江啤酒文学社领导小组委派担任外,均经全体会员大会( 或代表大会 )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珠江啤酒文学社领导小组批准当选。每届任期两年。社长的职责是:
  1、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。
  2、定期向全体会员大会和领导小组汇报工作。
  3、组织人员对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进行评定。
  4、聘请若干热心并支持文学社团工作的领导、专家、学者担任顾问并参加相关会议或活动。
  5、邀请相关人员组织全体会员举办各种讲座、培训等活动,每年不少于一次。

  第九条  副社长由社长提名,经全体会员大会( 或代表大会 )选举获半数以上最多数票者报珠江啤酒文学社领导小组批准当选。每届任期两年。副社长的职责是:
  1、协助社长开展日常工作,必要时受社长委托行使社长的职权;
  2、协助文学下属部门开展工作。

  第十条 秘书处负责协助社长搞好社团的行政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,发挥社团枢纽部门职能。

  第十一条 编辑部负责集稿、选稿,保证文字质量, 策划征文比赛或其它活动。

  第十二条 外联部负责本社的对外联系和交流,联系专家、学者在我社举行知识讲座,并协调与公司各部门、其他文学团体的联系,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。

  第十三条 会员部负责本社的人事管理和发展新会员。

  第十四条 文娱部负责组织本社的大型活动。

  第四章 经费

  第十五条 本社经费来源:
  (1)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拨款
  (2)自筹或资助